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和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据河南焦作@修武县交警大队消息,1月21日该大队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成功识破并抓获一名前来办理业务的吸毒人员。

当日下午16时许,修武交警五里源乡违法处理便民窗口工作人员薛东方像往常一样正在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服务。突然,一条工作提示引起了他的警觉。信息显示,坐在其面前正在办理业务的马某某有吸毒前科,该男子身材瘦小,且在与自己对话时神色慌张,眼神飘忽不定。凭着职业敏感性,薛东方对该男子身份信息进行了进一步落实,并询问其现在是否还有吸毒行为。

面对民警的反复询问,做贼心虚的马某某极度紧绷的神经开始崩溃,不顾民警手中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迅速起身逃离了服务大厅。见状,薛东方立即进行追赶,并电话呼叫距离此地最近的超限站警力前来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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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的围追堵截,慌不择路的马某某一头钻进麦田,在近百亩的麦田里与民警展开“越野赛”。最终,马某某因体力不支,被民警成功擒获。

民警将马某某押送至五里源派出所进行了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后,派出所民警在马某某家中搜出咖啡因若干。目前,马某某已被修武县公安局五里源派出所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社区强制戒毒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