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通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鱼庄大门口以及步梯处印有“野生鱼”字样的招牌广告,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内价格公示牌上写有“雪鱼228元/斤、青波88元/斤、仔鲢128元/斤、白甲188元/斤、胭脂188元/斤”等内容。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鱼类并非宣传的“野生鱼”,实际是从重庆西山水产批发市场购进的人工养殖鱼,购进价格分别为:雪鱼23元/斤、青波26元/斤、仔鲢21元/斤、白甲36元/斤、胭脂35元/斤。为吸引顾客,获取更大利润,当事人宣传包装成“野生鱼”。

当事人以“野生鱼”为噱头进行营销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店立即拆除相关广告招贴,并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李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