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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1月27日讯(通讯员 贺小红)1月25日下午,来自零陵区水口山镇中楚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某,将一面镌刻着“人民公仆,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旭勇手中,并连声谢道:“感谢你们为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张某某是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2017年4月,张某某与妻子在江永扫墓途中被对向驶来的小型普通客车撞倒。经鉴定,其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获得的赔偿款均用于夫妻二人的医疗费,已无剩余,未履行的八万余元经申请强制执行仍无法执行到位。事故导致张某某夫妻二人劳动能力减弱,二人因伤无法外出务工,在家也不能承受重体力劳动,依靠种植两亩水稻维持生计,事故发生后长子放弃学业外出务工贴补家用,月工资仅两千余元,家中无其它收入来源,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得到相关的司法救助或社会救助,导致家庭陷入贫困。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申请后,在全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走访案件当事人及所在村委会,调取了相关的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张某某是典型的因案返贫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申请启动市县两级联合救助,最终为其申请到五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旭勇说:“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努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

来源:红网

作者:贺小红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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