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丹凤县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返乡报备制度。所有在市外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员,提倡留在原地过节,非必要不回丹,确需返丹的,提前3天向现居住地村(社区)电话报备返乡具体行程、时间、人员数量、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到家前6个小时现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到家的的具体时间,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从严落实人员排查精准管控责任。镇办、部门要从严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实行辖区人员网格化管理,织细织密基层防疫网底,逐级细化落实村(社区)一总长、组(小区)一片长、楼栋(单元)一楼长、十户一中心户长的网格责任,准确摸清每个小区、每个村民小组、每户家庭在外人员情况,做到各级通知排查信息、三大运营商反馈信息、返乡人员来丹信息精准筛查、准确掌握、及时研判、快速报告、迅速管控。集中隔离人员实行“点对点”封闭转运,居家隔离人员严禁外出流动,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确保所有人员排查管控无死角、全覆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从严管控来丹返丹重点人群。对所有境外、国内河北省全域、国内其它高中风险区和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区来丹返丹人员实行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省、直辖市的低风险区、省内发生确诊病例所在县来丹返丹人员实行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国内无高中风险区省、直辖市的来丹返丹人员实行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措施,对省内市外其它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措施 。

四、从严控制宴席举办规模。推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宴请一律不办的措施,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农村举办宴席提前向村(社区)报备,丧事举办原则上宴席不得超过50人,单桌就餐不超过10人,村居委会要指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防控措施。所有宴席承办方不得邀请14天内省外返丹人员参加。

严禁酒店承接各类喜庆宴席,酒店承办宴席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审批,未报告及未经审批同意的,严禁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对条件不允许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者,不予批准。

五、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聚集宗教活动和农村集会、庙会等活动,取消春节期间民间社火、祭祀拜谒等民俗活动。取消各类体育赛事、文娱演出等室内活动。取消各商业机构、个体商户线下室内展销、促销、培训活动。取消各单位、企业、团体举办的大型团拜会、联欢会、年会、聚餐等活动。城乡社区广场、歌舞厅等活动场所严禁人员聚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暂停一切寒假期间针对中小学生、幼儿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全体教师一律不允许组织和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课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会前将有关预案、方案等报县防控办备案,经审查达到防控要求的方可举办;50人以下会议要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消毒防控措施。

六、从严医疗机构管控。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流程,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就地隔离,并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和镇卫生院,闭环转运发热门诊排查就诊。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规定,加强院感控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有序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七、从严零售药店管控。实行购药实名登记制度,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并询问旅居史和患者身体状况,并提醒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八、从严餐饮宾馆行业防控。餐饮企业要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禁承办大型聚餐聚会活动,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密度,拒售拒食野生动物,加工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倡导使用“公筷公勺”、一次性餐具、“分餐分食”,推荐自助点餐、网络支付。宾馆、酒店要对入住旅客和来访人员逐一询问登记、测温扫码,对重点地区或身体异常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办、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九、从严冷链食品管控。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检测、购买实名登记和运输、销售索票索证制度。经营单位在进购进口冷链食品24小时前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备案。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等经营单位对没有 “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采购、加工、上市销售。经营单位必须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储存环境必须落实每1周1次核酸检测。广大群众近期请尽量避免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避免海淘、代购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的商品。

十、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全县所有单位、村(社区)、居民小区、养老机构、羁押场所、车站、企业、门店、工地、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点、网吧、KTV、电影院、汽车站、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要制定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储备不少于2个月的防控物资;要全面掌握工作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离丹返丹隔离等情况,严格监测工作人员出勤和身体健康状况,每日早晚测温、扫码,强化防护工作人员防护;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防控要求,对公共区域、门把手、柜台、地面、电梯、厕所等人员密切接触部位的消毒和通风;严格门禁制度,对所有进入人员、顾客进行询问登记,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和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顾客要就地隔离,及时向所在地村(社区)或镇办报告,并落实筛查和管控措施,严防发生疫情风险。

十一、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离陕,非必要不返乡、就地过春节,严禁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十二、从严监督查处追责。全县所有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不主动报备、不接受隔离、隐瞒来丹返丹行程、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违规组织聚集性活动等不遵守我县疫情管控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县内企业、经营户不执行我县疫情防控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调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从严管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通告规定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丹凤县将适时对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县防控办办公电话:

0914-3360050

县防控办举报电话:

0914-3360151

县防控办咨询电话:

0914-3378880 0914-3322006

各镇办咨询电话

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