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媛媛)近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定安县202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定城镇主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山林防火区以内等禁燃区域内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规定,以下这些区域、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定城镇主城区:南渡江沿江路→白芒村→山椒村→莫村→环城北路→香江丽景→仙沟墟→仙龙路→省道S206→定安中学→富民小区→环城南路→南渡江沿江路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50米范围内,禁燃区总面积17.8平方公里。

全县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大型住宅小区、敬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和山林防火区以内区域。

各镇禁/限燃区由镇政府提出,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