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仁怀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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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某某租用申请执行人田某某的房屋,截止到2019年7月之前,吴某某每月按时交付房租,但从2019年7月之后,吴某某未交付房租。期间,田某某多次与吴某某联系,要求其交付房租及水电费11740元。2020年4月16日,吴某某写下欠条,并表示继续租用房屋,但到了约定时期未向田某某交付房租。无奈之下,田某某诉至法院,2020年10月,市法院做出判决,并明确交付房租和腾退房屋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后,吴某某未交付房租以及搬离房屋,田某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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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该案后,市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吴某某要求其履行义务,然而吴某某仍未主动履行。2021年1月20日,在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经过两个小时的腾退房屋工作,终于将案件执行完毕,田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通讯员 宋佳佳 摄影 宋佳佳)

来源:仁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