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侯德怀 通讯员/李建明

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毕业后工作、编制均有保障。日前,省教育厅颁发《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有志于三尺讲台的高、初中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家庭贫困学生来说,确实是个让人心动的利好消息。

“我省自2006年就开始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株洲自2017年以来,共选送培养1805名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市教育局教师科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颁布的《办法》,高中、初中起点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填报公费师范生志愿。高中毕业生参照高考模式,其中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录取。

初中起点既可采用5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也可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先注册2年的中职师范类专业学籍,2年后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再经过4年学习,成为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

根据《办法》规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毕业后原则上全部安排到公办中小学任教,其中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分配到城镇学校工作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未按协议年限从事教育工作的,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办法》还要求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严格要求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乡村中小学任教;要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公办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