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扬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发布消息,近日,扬州市发生多起利用微信、QQ等冒充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诈骗的案件,嫌疑人利用微信添加辖区公司、企业负责人为好友,冒充县市区或乡镇等党政领导身份,以自己急需用钱或亲戚朋友借钱等为由实施诈骗,给受害单位和个人造成了较大的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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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周山镇某企业负责人冯某在1月18日傍晚,收到一位自称是“某镇党委书记”的微信好友申请,“党委书记”一番寒暄后提出近日其叔叔生病需要冯某帮忙。冯某立即将10万元分两次转到了指定的银行卡上,后发现被骗。

2020年12月10日,宝应县望直港镇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收到一条微信好友申请,对方备注“某镇书记××”,李某立即通过了好友申请。加为好友后,“书记”提出朋友急需一笔资金周转,希望能帮忙代办。李某立即安排公司财务按要求转账,可刚转完钱,“书记”就失联了,李某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扬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民警介绍,冒充领导型诈骗,主要分三,第一步是事前准备,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党政领导照片,用于注册微信实施诈骗,再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受害人及其公司、企业的信息,微信添加好友。

第二步是事中寒暄,犯罪分子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先以关心工作、生活、企业经营状况等话题拉近距离,获取信任。

第三步是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以亲戚朋友急需资金周转、开会没有时间转账等为由,提出私人请求,希望受害人帮忙从而实施诈骗。

据介绍,受骗人群多为40至50岁事业有成的公司、企业负责人,犯罪分子利用普通人对党政领导心存敬畏的心理,有时甚至使用“尽快”“马上”“立即”这些催促性的词语,既营造了紧张气氛,又利用时间差降低受害人核实转账需求真假的可能性。

扬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提醒,市民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尽量不要暴露太多姓名、职业、住址等个人信息;如果遇到自称“领导”用微信等社交软件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的,务必通过电话或见面等途径甄别、核实;公司、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财务审批规章制度,严密汇款流程,陌生银行账户、微信转账时务必三思;不要轻易点击、下载接收陌生人的文件或链接。一旦确定对方是骗子,请及时到就近派出所报案或拨打110、扬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值班电话0514-89898110报警。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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