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甘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20〕87号文件精神,经2020年10月21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免职如下:
甘 慧免去楚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文 静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美任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周 宇任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杨武成任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峰任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孙 强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周应张同志:不再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再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再联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孙绍兴同志:不再负责统计工作;不再分管县统计局。
潘振伟同志: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统计、政务服务、搬迁安置、地震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地震局。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
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为:丁志富—潘振伟。
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2021年1月15日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网、元谋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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