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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位八旬老人辛辛苦苦地把6个亲生子女拉扯长大,现在却无人赡养,过着凄惨的晚年生活,这是有悖于道德和法律的呀!”1月23日,说起几天前圆满审结的一起8旬老人起诉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云南昭通市彝良县法院主审法官周厚昆仍然欷歔不已。

林某珍老人,现年84岁,家住彝良县龙街乡的农村,在两次婚姻中先后丧偶。但对自己生育的两个儿子和5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现已去世)始终不离不弃,含辛茹苦把6个现年为48岁至61岁不等的子女全部拉扯长大。

2010年以来,老人先后患上哮喘,双眼接近失明,每天必须服药治疗,生活不能自理,却又独自一人生活,无收入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同时,6个子女对老人的日常生活和看病治疗较少过问, 次子李某友甚至放任其妻阻止其他5个已外嫁的女儿来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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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作为原告的林某珍老人向彝良县法院递交了一纸民事诉状,把6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6名被告每人每年向原告支付5000元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本案诉讼费由6名被告共同承担。

同月18日,彝良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赡养费纠纷案进行立案受理,次日启动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彝良法院奎香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审理。

在19日当天的审理过程中,法官根据原告林某珍阿里人的生活实际,经过一番耐心地以案释法和调解劝导,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随被告李某友生活,李某永、李某秀、李某翠、李某凤、李某翠等5名被告从2021年起每年支付原告赡养费1800元,每年的赡养费定于在当年的1月30日前进行一次性给付; 若原告林某珍生病就医治疗,医疗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由6名被告平均承担; 该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李某秀承担。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乐华方 摄影报道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刘自学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