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6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2部,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保障高质量发展立法稳步推进。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确扶持政策,细化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禁止用人单位以担保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扣押证件等,促进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生态环保立法继续加强。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细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针对水污染物来源分类制定防治措施,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为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河长制条例,完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明确相关主体职能责任,用法治方式维护河湖生命健康,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惠民弘德立法成果突出。制定国旗法实施办法,细化国旗制作、升挂、使用、回收、监管等规范,为维护国旗尊严强化法治保障。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控烟范围和执法责任,有利于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