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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公告

命名我市等34个城市为

第十批国家节水型城市

我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增色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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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上榜!自治区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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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304.9毫米,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包头市自产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7.26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总量6.14亿立方米,黄河取水指标5.5亿立方米。如何高效节水,是摆在我们这座城市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为此,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工作,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全面“节水”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19年,全市取用水总量102104万立方米,市区取用水总量44321万立方米。

“经过全市共同努力,我们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初审,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的预审以及现场考核综合评审。2021年1月上旬,包头市被命名为第十批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包头市‘十四五’开局之年增色添彩。”包头市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王鹏表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成功,其社会、经济意义深远。“通过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我们的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91%,这个数字已经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节水,已经成为解决包头市水资源紧缺的一个重要途径。”王鹏说。

记者获悉,下一步,我市将从多个方面着手继续大力开展节水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城市节水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实施城市节水升级改造,强化科技支撑,培育发展城市节水产业,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

(来源:包头晚报 记者:吴艾霞;编辑:贺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