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由陕西高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人冯纪文及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处长华文胜等一行六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蓝田法院评选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西安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张贵华、蓝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及全体院领导、蓝田县司法局副局长冯真等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席就蓝田法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一行对蓝田法院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人民陪审员庭前准备、参与合议庭评议并发表意见、署名规则、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双向互评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检查组随机抽取了5件刑事案件和5件民事案件,对纸质卷宗中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留痕情况实地进行了检查,表示卷宗中资料齐全,对各项要求落实基本到位。

会上,冯纪文同志提出几点期望:一是蓝田法院及蓝田县司法局应当以此检查为契机,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再梳理、再细化;二是多与其他法院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蓝田法院陪审员管理能力;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相互监督,进而提升案件质量;四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双向互评机制,将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情况纳入陪审员的年度考核。

华文胜处长要求:一是要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好、使用好并保障其作用发挥好;二是蓝田法院及蓝田县司法局要密切配合,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三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保障双向优选工作的落实。

张鹏院长表示,蓝田法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调整人民陪审员工作思路,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多与其他法院沟通交流、取长补短,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让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发挥更大职能作用。

作者:郭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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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