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今年1月1日开始,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捕计划,然而湘潭县石潭镇的赵某和谢某等人,却因“夜宵加菜”罔顾法律,带着打鱼设备和“绝户网”摸进了涟水河中肆意捕捞。1月22日,湘潭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民警表示,涉案的3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这也是今年以来湘潭警方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近期,湘潭县公安局根据“十年禁捕计划”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冬春攻势”,在辖区涟水等流域加强巡逻。1月14日20时左右,民警在涟水石潭镇联盟村段巡查时,发现对面河岸边有两盏微弱的灯光闪烁,同时还能听到细微的电流声。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正背着电瓶等设备在涟水中操作,同时他们携带了织网很密的渔网,准备进行捕捞。经初步清查,两人渔获约0.5公斤。

被抓获的两名男子都姓谢,是叔侄关系,他们交代,因晚饭过后打算准备宵夜,苦于家中没有食材,于是趁夜色准备到涟水河里捕捞河鱼,“没想到公安晚上还上班。”

1月15日凌晨4时,民警又在涟水河段抓获用粘网非法捕捞的赵某。民警介绍,赵某是在取网收工时被查扣的,当场查获渔获3.5公斤,他交代自己爱喝酒,准备打鱼回家当下酒菜。后经渔政部门鉴定,赵某使用的俗称“粘网”的丝网可固定在水域中,利用鱼类通过一层大网,随后带动中心小网,随之落入网袋。其网尺寸小,鱼类进入后,不分种类大小都很难逃脱,这对渔业资源危害较大,属于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

湘潭县警方表示,今年元旦开始,他们已联合多部门全力打击非法捕捞水产的违法犯罪,重点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禁止使用电捕鱼设备、地笼等渔具,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