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及我市空气质量实况,预计1月22日至25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22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日上午9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扬尘办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预警响应措施检查落实情况通过邮件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3793358

电子邮箱:sqshjyjzx@163.com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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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赵婉 审核:江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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