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省黄三角农高区政务服务局,局属各学校,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1月26日前全部放假,普通高中学校1月29日前全部放假。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没有进行期末考试的学校应尽快安排考试,也可结合实际免考、综合平时成绩或推迟至下学期考试。未完成的教育教学任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以及学校和班级总结会,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二、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严禁任何单位统一组织周考、月考、联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在微信群、QQ群等)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减负”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要全面落实教学“十公开”要求,假期前在学校网站或家校联系群中公开学生假期作业。要创新作业形式,尽量多地安排体验式、实践性的假期作业,开展亲子交流、经典阅读、文体活动、影视赏析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家务劳动。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遴选推荐一批优秀图书和电影电视作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三、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

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监管,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自查,1月底前联合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开展培训;对拒不整改、影响恶劣或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防控不力、漏报瞒报、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对其举办者或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出现中高风险区域的县区,原则上一律停止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中新“四类人群”的摸排检测力度,建立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严格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信息报备,确保数据摸排全面准确。

要组织各校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山东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制定》,切实抓好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食堂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学校物业等后勤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

各单位调整学校寒假时间情况于1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 8327670。

东营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