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据镇宁县人民政府网消息: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酒类市场消费环境。近日,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酒类市场综合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查验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在经营中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经营酒类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关于茅台酒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合法经营,坚决杜绝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截至1月20日,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20户,发放《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关于茅台酒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各20份。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强化对白酒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