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因非法上访导致扰乱单位秩序案。因行为过激、方式不对,维权者成为违法者,被汉寿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可谓教训深刻。

一念之差,维权变违法

曾某元和林某霞是汉寿某小区的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收费后不作为,心生愤恨。2021年1月18日10时许,曾某元、林某霞伙同小区业主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的方式到汉寿县人民政府非访,不听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的劝阻,导致县政府门前道路堵死,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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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民警配合政府工作人员安抚业主情绪,对带头喊口号、煽动他人的曾某元和林某霞进行口头警告,并告知合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对横幅予以收缴,对曾某元和林某霞带头闹事、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在铁的事实面前,曾某元、林某霞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非法信访、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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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元、林某霞不满物业公司收费后不作为,却因拉横幅、喊口号、堵大门妨碍正常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不采取合理方式表达诉求,把维权变成违法,反而会摊上大事吃大亏。那么什么情况下上访不合法,又该如何依法上访呢?

什么是非访?

所谓“非访”,即非正常上访,是指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秩序等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信访人反映诉求必须要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切不可以身试法、任意妄为。信访人的行为如果侵害了他人的权利,扰乱了公共秩序,甚至损害了国家形象,就属于非正常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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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