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施疫情防控有效信息有奖举报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实施疫情防控有效信息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近期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宣未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报备,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未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报备、未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3、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宣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4、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离开居家隔离的人员;
5、非法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品销售、加工、运输等行为的;

6、其他涉及疫情违法犯罪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可拨打24小时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313-3238711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办理方式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如实登记举报人相关信息,并第一时间将举报信息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四、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同一线索信息,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时,对举报者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当事人及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其他未尽事宜,由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说明。

五、责任追究

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或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者隐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张家口市宣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来源:美丽宣化

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