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张波)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从2021年1月起,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10元/月,达到每人每月233元。这是长沙县自2009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18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最高标准。

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作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近期还将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提高待遇保障。其中65至75周岁老人加发5元/月、76至85周岁老人加发10元/月、86周岁及以上老人加发20元/月。

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对象每12个月需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或到就近村(社区)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