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洋)部分路侧停车位取消后,一些市民并不知情,导致违法停车出现。来自科技界的市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朱良提交了《关于路侧停车位取消后应做标识的提案》。他建议,路侧停车位取消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制定停车位取消后的标识规范。

朱良建议,当取消路侧停车位或取缔非法占路停车位之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在尽量清除原有车位线之后,沿着原来线的痕迹每隔几米用细白线施划一个“×”形标记,表示停车位线已经作废。同时用白色颜料写明“此处无车位”或类似字样,以提醒市民车位已经取消,标识应该保留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