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元旦

2021年1月1日13:42,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值班电话豫然响起,一位过路群众打来报警电话说,在本市胜利路与任青道交叉的十字路口,有位女士蜷曲在十字路口南侧,脑袋已被轧扁,身旁倒着损坏的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应该是车祸所致。

事故四组值班民警刘潇和边增志接过报警电话之后,考虑到人命关天,组长又因病休假,便第一时间向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王瑞宝作了汇报,因新年歇班在家的王瑞宝听后立即吩咐他俩迅速出警,他即刻从家里出发也往现场赶……

现场勘查

14:10许,王瑞宝和值班民警几乎同时赶到事发地点,现场勘查和拍照随即展开。

女性受害人侧卧曲身躺在十字路口南侧约5米处,脑袋已被车轮轧扁,面目全非,脑浆和血液流了一地,惨不忍睹已无生命体征;死者身旁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严重损坏。此时,死者身上的手机响了,王瑞宝接过刘潇递过来的手机之后,得知此人为本市某村的边女士,现年65岁,借此机会,王瑞宝告知了对方这一不可挽回的惨痛现实。

从死者头部被辗轧的严重程度,王瑞宝当即断定:肇事车应该是一辆重型货车。

电话通知法医医院和清障车将尸体和电动自行车运走之后,三位交警开始沿事发地上行、下行路段调看监控,寻找肇事车的踪迹。

真相大白

交警在事发现场百米开外的一处监控录像中找到了事发全过程的一段视频资料,时间是1月1日13:38,时间完全吻合,但除了能隐约能看清肇事大货车是红色车头、蓝色挂车之外,车牌照根本看不到。最终,几位交警只好分头再查,又相继查看了上、下行路段十多处监控,暮色降临的时候,终于在下行路段、距事发地约3公里外的106国道与328省道交叉路口的一个监控录像中锁定了这辆红色车头、蓝色挂车的大型货车,这辆货车通过此路口的时间是13:46,时间和距离也非常吻合,该车牌照号为“冀JXXXXX”。

此时,另一路查看监控的交警也传来消息:他们找到了一辆事发前几秒钟紧跟受害人电动自行车顺行的一辆本地牌照小型长安轿车,通过电脑信息很快找到了这一驾驶人,电话垂询之后,这一驾驶人说他看到了红色大货车过后电动自行车倒地的全过程。

根据这辆大型货车的信息档案,当日17:40,交警大队拨通了驾驶人献县郭某某的手机,让他立即到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19:20,郭某某来到了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他对当天下午13:38确实通过了事发地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肇事致人死亡一事毫无察觉,后通过该车行车记录仪右侧反光镜中再现了该车后轮轧人致死的全过程之后,郭某某瞠目结舌,一时惊呆了。但任丘交警心中有数:后轮辗轧,角度为盲区,他在正常行驶中没有察觉实属正常,尽管肇事后驶离了现场,但此案不能定为逃逸。

1月15日,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为郭某某下达了此次事故致人死亡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赔偿事宜正在调解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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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任丘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