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0日讯 (记者金昌波)海南日报记者1月20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万宁市委原常委沈春强(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春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沈春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沈春强利用担任万宁市农综办主任,万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万宁市委常委万城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项目推进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