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优化城市货车便利通行政策的通知》,

结合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实际情况,

提出“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

允许其全天进出货车禁、限行区域,

无需办理通行手续。”

与此同时,

《通知》还提出

保障新能源货车最大通行权益,

新能源货车可全天通行除隧道、高架路

和不具备货车通行条件以外的所有道路。

关于优化城市货车便利通行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公安(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交通强国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35号)要求,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按照统筹交通安全和运输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临沂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允许其全天进出货车禁、限行区域,无需办理通行手续。

二、保障新能源货车最大通行权益:新能源货车可全天通行除隧道、高架路和不具备货车通行条件以外的所有道路。

三、下列企业的配送车辆优先通行:从事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货车配送的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从事配送业务的企业;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的企业;标准化、规模化配送企业。

四、畅通货车通行手续办理渠道:货运企业、车主或驾驶员可通过“畅行临沂”手机APP申请、查询办理进度、下载电子版通行手续。

五、分类管理、错峰通行:

(一)从事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的货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货车、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的货车、标准化、规模化配送货车需按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要求办理通行手续,首次办理需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备案。

(二)临时通行轻型、微型货车可在线申请非交通高峰时段通行手续,临时通行重、中型货车可在线申请夜间时段通行手续。

(三)建筑工程车、特殊用途制式车、危化品运输车、危爆物品运输车、放射性物品运输车、危废物品运输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等专用车辆不纳入本便利通行政策。

临沂市主城区范围内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各县可参照执行。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编辑: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