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莹)1月19日,记者从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春节的临近,又到了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为做好今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积极采取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升级、组织16个州(市)开展烟花爆竹交叉检查、严格查处安全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等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据了解,云南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户,批发企业182户,长期零售店6351个,春节期间将增设2200余个临时销售点,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共有从业人员3万余人,2019年以来未发生死亡事故。

按照省政府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我省对7户生产企业实施了自动化改造升级,涉药危险工序均已实现了机械化生产,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2020年12月,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省应急厅危化处组织16个州、市开展烟花爆竹交叉检查,对全省所有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查出隐患336条,全部下达了执法文书,对16户批发企业实施停业整改,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零售店,长期零售店由2018年的9096个减少至目前的6351个。

加装泡沫隔板、泡沫垫板、架空纸板等安全质量不合格,且涉嫌过度包装的"假大空"组合烟花产品,燃放时容易出现炸筒、倒筒、断火等情形,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产品,今年起一律不得进入我省销售市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格处罚,并对相关产品采取销毁、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动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2020年12月以来,已查扣、收缴非法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6.9万多件,经济处罚47.6万元。春节前,还将组织检查组对昆明、曲靖、玉溪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下一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除做好日常监管外,将出台《云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有关要求,构建良好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年内制定印发《云南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模板》,指导各地、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清单,构建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年底前完成7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视频监控设施和温度控制报警系统,接入省应急厅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2022年底前,完成10家批发企业视频监控及温度、湿度感知信息接入,并逐步向所有批发企业铺开。

此外,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的合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严格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不在学校、幼儿园、医院、零售点附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当地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