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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阜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1月19日发布微博称,1月13日21时左右,任某某(男,41岁,保定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城区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值为109mg/100ml。最终经抽血检测,其血检结果为127.6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任某某因当晚工作乏累,在外面吃了口饭,喝了半杯白酒后准备回家,明知喝酒不能开车,觉得距离住的地方不远,心存侥幸驾车刚起步,没想到路口就有民警在夜查。
现驾驶员任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老生常谈的一句话,每一名酒醉驾司机都懂得这个道理,然而酒驾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驾驶人的侥幸心理在作祟。酒后驾驶代价大,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来源:阜城交警大队

编辑: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