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道明”)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033004348,发证时间:2020 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龙游道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龙游道明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2020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龙游道明2020年度暂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子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积极推动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在行业内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增强市场竞

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