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交警杏花岭大队民警持续加大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杏花岭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晚上二十三点半左右,一辆白色小轿车被民警拦了下来,这刚一下车,浓烈的酒味就飘了出来,但在民警询问是否喝酒时,人家是咬定自己——没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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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说是没喝,可这满身酒气,又从何而来呢?这喝没喝酒,喝了多少,可不是自己红口白牙就说了算的,真相究竟如何,咱测测不就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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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一出来了,人家看着数值,是尴尬的一笑,估计他也明白这事儿是兜不住了,再狡辩也无济于事,那么究竟喝了多少呢,与刚才的信誓旦旦相比,在让他读出数值时,人家倒开始腼腆、扭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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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这位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5毫克,超过了80毫克的醉酒标准,那也就意味着他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了。其实,在事实面前,任何狡辩都是苍白的,借口可以有千千万条,但是却把最重要的一条——安全丢了个干净。企图糊弄别人的同时,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漠视,可谓是自欺欺人,而往往自欺欺人的代价必须自己承担。随后,民警将其带到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抽血式酒精检测,经过检测,这名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7.5毫克,的确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他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刑事部分的严厉处罚。

来源:《今日交通》晓鹏 伊娜(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