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安福新区入室经营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突出问题,根据《广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安福新区范围内禁止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包括占道经营和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修理、洗车、堆物等;严禁其他影响市容的非法占道行为。

二、门店经营商户应保持店外整洁,入店经营。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沿街门店经营商户要积极配合,自行整改,入市入店规范经营。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各商铺经营户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经营秩序,如存在以上问题的请于2021年1月19日前自我整改完毕。2021年1月20日起,镇政府将会对拒不执行本通知和有关镇容环境管理法规的商铺经营户集中开展整治,将依法作出有关处理决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来源:太平政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