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2021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假期安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传统节日时间,现就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假期时间

(一)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

(二)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

(三)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安排的县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间。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寄宿制、农忙假期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结合实际安排调休,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菏泽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