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以为打过报警电话就没事了,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1月14日,温岭市公安局对谎报案情的李某作出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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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吗?我这抓到一个偷猪肉的小偷……”

1月14日9时19分许,温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李某报警,称其在城区某超市抓到一名偷猪肉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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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太平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到超市。经调查,发现是李某谎报案情。接着,民警前往李某的住处对其实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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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今年58岁的李某来自江西永新县。2020年11月29日开始,李某就在温岭城区某超市内从事猪肉销售工作。2021年1月10日,超市老板怀疑李某在卖猪肉时有偷肉的行为,就将李某辞退。而李某觉得自己并未有偷肉的行为。为此,李某打电话报警。后经民警调解,李某接受处理意见。回到家后,李某心感自己被冤枉,气愤难平。

“实际上超市有无小偷,我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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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午9点19分左右,李某在出租房处用手机拨打110,谎称在城区某超市内抓到偷猪肉的小偷。

“我想通过报警让你们派出所帮我把超市老板扣我的工资及12月的提成要回来,就是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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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广大市民:

要共同保护公共应急资源,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要合理合法报警求助,正确拨打、使用“110”,让110报警服务台服务更快、更及时。

来源:太平警事、 温岭小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