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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了2021年第1号令

随后

玉林各地根据地方情况迅速部署

兴业县、容县、玉州区、福绵区分别

发布了疫情防控2021年第1号令

指导市民做好防控工作

日前

北流市也出台了2021年第1号令

同时

博白县也发布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令

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文如下

博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1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市直驻博各单位,驻博各部队:

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防控措施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总策略,进一步做好我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全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防冬春季疫情反弹。同时要保持高度警惕,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和流感疫情在我县的叠加流行。要严格落实家庭和个人防控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发现亲属、邻居、同事、朋友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提醒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发现非法入境者和组织者、接受非法入境者要及时报告;对容留、藏置、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一)凡是2020年12月15日及以后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以及黑龙江绥化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旅居史的相关人员返博来博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群众发现有不主动报告的上述人员,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二)入境人员在入境地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返博来博的,抵博后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村(社区)或单位,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返博来博后第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返博来博后第2次核酸检测)。如在博无固定住所,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则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博来博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高风险地区入博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对中风险地区入博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

(四)从低风险区返博来博的人员,持绿码通行,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博活动期间,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自己的相关旅居史。在抵博后14天内所到过的低风险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到村(社区)等进行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防控安排。

三、严格控制活动聚会。取消机关企事业单位团拜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不串门、少走动,不扎堆、不搞联欢、不搞游园。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减少流动以及聚集,不举办大型活动,不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在博的外来人员和本地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博白,尽量就地过年,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减少流动过程感染的风险。

四、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医院、车站、商场、影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要细化应急预案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入场等措施,并定期消毒。全县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个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宾馆、集市、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等哨点作用,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严格落实“开门就消毒、进门就测温、异常就报告、违规就处罚”要求,严控人员和车辆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登记、亮码、测温、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坚持“人、物”同防。市场监管、交通、经科、工业、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对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工具、物品外包装、仓储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核酸检测。按要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从口岸、港口码头或区外等进入我县并在我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严格实行核酸抽检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冷链食品全追溯“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以及监管,入境货物必须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可追溯数据。同时要做好闭环管理防控措施,完善溯源信息,做到进口物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入关和上市销售。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于今冬明春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玉林市及我县的部署,有序高效推进我县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工作。

六、切实强化农村地区和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各镇党委和政府、村(社区)委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返乡人员的全面摸排,区外务工、经商、求学、旅游等返博来博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返博时间、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状况等。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例要及时报告及转诊至乡镇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规范诊疗。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利用大喇叭、宣传栏、“一封信”、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名单,加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广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警惕意识和防控意识,倡导正能量,动员全县人民响应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共同携手抗击疫情。要加强信息发布,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严禁谣言传播。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本令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返博来博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或防控不力的可以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75-8226680进行举报,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落实防控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有疫情防控线索的可以拨打以下电话:0775-8323599(县疾控中心)、0775-8322895(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

博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来源|博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编 | 梁琪岚

校对 |张冠中

审核 |王彦臻

监制 |韦 剑

出品 | 玉林日报社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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