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哈雷kan车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近日,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哈雷kan车》栏目组接到郑女士的投诉,她是福州三盛托斯卡纳二期的业主,今年1月11号,小区突然不允许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停车,且小区内的地面停车场也没有开放,导致几百名车主开车回家时无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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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小区一直都有设置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停车进小区都是有缴费的。1月11日晚上9点多,郑女士开车回家时发现,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不允许把车开进小区,全部都被拦在了外面。

在争执的过程中,郑女士听到有一个负责人表示“如果都放你们进来,怎么卖车位?”在郑女士看来,他们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卖车位,所以不让这些业主开进去停车。郑小姐很想知道,小区物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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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表示,“不让停车”这件事并没有在小区公告栏上贴出,而是物业在一个微信群里通知的,但并不是所有业主都在那个群里。所以在事先没有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不少业主当晚都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但小区外面根本没地方停车,“后来我们只能暂时违停在公园门口,实在是没地方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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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微信群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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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是较新的楼盘,目前还在陆续交房中。由于这边是soho和住宅合并的,soho那边基本没什么人买地下车库,所以车库很空;而地面有部分停车位,但是完全没有开放。物业发出通知后,郑小姐和部分业主去咨询楼栋客服能否租车位,但楼栋客服竟直接表示这件事情“与他无关”。郑女士很气愤:地下车库车位那么多,地面停车场又不开放,这些被拦下的业主该把车停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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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试图联系三盛托斯卡纳地产公司,该公司前台施女士回复称,目前地产和物业已经是两个公司了,但三盛地产和伯恩物业是同一个老板,三盛地产负责售房 ,伯恩物业负责小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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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拨打了伯恩物业的400客服,随后接到相关负责人反馈:

“我们小区地库车位是产权车位,由产权人独立使用。鉴于目前无产权车位的车辆入库后占用其他业主车位的现象频繁发生,甚至破坏车位上的限位器及车位锁,不仅损害了产权车位业主的正当权益,也对物业管理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品质。为了保障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能正常使用车位,物业公司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小区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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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对产权人的车位进行管理、服务,对车库的停车秩序维护是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考虑到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有实际的停车需求,物业公司已经收集了交付业主后但未使用的车位信息,以便于有实际停车需求的业主通过租赁等多种方式实现有车位可停,共同维护小区的整体和谐,如果业主有需要可通过服务中心向车位产权人进行租赁,在获得产权人授权后,物业公司也可对其服务。”

三盛托斯卡纳二期的项目经理何女士称,物业方已经和业主取得了联系,双方也已经妥善沟通。当事人郑女士告诉记者,对于物业的解释和处理方案,她表示接受,目前自己的丈夫已经去物业把车位租好了,这件事情总算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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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伯恩物业究竟有没有权力拒绝没买车位的业主将车停进小区?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业这种行为要分情况看待:假如业主有和物业签订车位租赁合同且未到期,那么物业这样做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假如业主只是以临时停车的形式停放车辆,物业其实是有权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这些车辆进入小区。卓律师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物业和业主还是需要通过沟通协商解决。

END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哈雷kan车》栏目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