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湛江海关所属茂名海关在1个申报为装饰花瓶的进境快件包裹中查获象牙制品扇子1把,净重6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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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介绍,现场关员对该快件包裹机检查验时,发现物品图像与申报不符,立即根据风险布控指令要求进行开箱查验,包裹内无装饰花瓶,实际物品为疑似象牙扇子制品1把,项链1条。1月15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专业鉴定,扇子制品为现代象象牙制品,净重62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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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象牙及其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的保护物种,我国作为缔约国,全面实施象牙贸易禁令,除持有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个人非法购买、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入境,一旦被海关查获,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全媒体记者 刘稳

【通讯员】周以旺

【作者】 刘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