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属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

春节临近,国内多地出现散发、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停办集贸市场。

各乡镇(街道)负责停办各类集贸市场。倡议广大人民群众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不外出“赶集”“赶会”,确需购买物品的,到商场超市进行购买,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停止宗教聚集活动。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点“双暂停”(暂停开放、暂停活动)要求,真正做到不开门、不活动。同时对重点活动时间节点进行有效管控,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提倡婚事、喜事暂缓。

提倡婚礼延期举行。原则上不举办婚礼仪式,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仅邀请至亲参加。为了安全起见,婚礼不得邀请省外人员参加,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建议不举办婚宴、不举办各类喜宴。

四、实行丧事简办。

举办丧事要从简从快,缩短丧事时间,压减丧事规模,严禁省外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严格控制吊唁、仪仗、送殡等治丧环节参与人数,防止人群聚集。

五、减少串亲访友。

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新风尚,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阳21日内,建议不出门、不聚会、确需外出时,需向“三包一”责任人报告外出时间、外出行程,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提倡春节期间减少家庭,亲友聚餐、聚会频率,确需聚餐时,控制聚餐规模不超10人,实行分餐制、公筷制。

六、提倡“愿检尽检”。

低风险地区入阳返阳人员,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建议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