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焦作一17岁男生保护女生反击被批捕”引发关注,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而男孩辩护律师已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申请和撤销案件申请。2021年1月1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男孩家属处获悉,男孩已被取保候审。1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对话男孩王楠(化名)。王楠回忆了陌生男子猥亵女同学的事发经过,称男子后又追上他们,“感觉就是来找我打架的,”王楠说。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王楠学的是体育专业,曾学过柔道,但他表示,“还手时自己已经很克制了”。目前,王楠学校已为其办理退学手续。而王楠仍在焦灼地等待检察院的复查结果,“希望能有好的结果,”王楠说。另外,对于网友的支持,王楠表示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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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感谢网友支持“我就是正当防卫”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你是什么时候被取保候审的?

王楠:是在1月5日晚上,民警开车送我回去的。我在里面整整待了37天,在里面我就想着刑满释放。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案子被检察院复查的?

王楠:我在里面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我(取保候审)出来了才知道复查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最近在家都做些什么?

王楠:出来以后我一直在家里待着,没有出门。吃饭也没什么胃口,也没什么心情。唉,事情太大了,现在还头疼,想想就烦。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同学们知道你出来了吗?

王楠:有联系过。同学们知道我出来了,很关心我,都说支持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你知道网友们很关注你的事吗?

王楠:在里面的时候不知道,出来以后看到了网友们对我的支持。我觉得,人间自有真情在,感谢网友们。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现在怎么看待自己当时的行为?

王楠:我就是正当防卫

回忆事发经过:男子猥亵女同学后追上我们“感觉就是来找我打架的”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当时发生的情况可以介绍一下吗?

王楠:2019年12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家睡不着。刚好有一个同学和另外一个朋友在酒吧,就叫我去玩,我就去了。过了一小会,来了两个男的,对我一个女同学动手动脚的。我同学说她不认识那个男的,但那个男的动她。我同学就跟我说,“喝完赶紧走”。我们走了之后(在等车),那个男的从商店里追上来,不让我走,说了两句就开始骂我,我也开始还嘴骂了他两句。然后他就开始推我,我也推了他一下。接着他就朝我眼眶打了一拳,我就也还了他一拳,朝他踢了一脚,就走了。第二天民警来找我,我才知道事情严重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当时还记得自己打了他哪个部位吗?

王楠:好像先是打他脸了,但也不知道打哪了,然后就是(脚)踢到他头上。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当时为什么要打他?

王楠:他追上来的时候就找我事,感觉就是来找我打架的,我有点那个心理准备了。而且,他打我我还不能还手啊?我眼眶被他打肿了,肿得老高了,也疼了好久,回家拿冰块敷了,也不敢给爸妈看见。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当时也没查看他有没有受伤?

王楠:后来才知道他伤了,鼻子受伤了。我还看了监控,在我走了之后,他就站起来了,觉得他(受伤的)事儿没那么大。

男孩系体育专业曾学过柔道 “打男子时已经很克制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受这件事影响,学校的学习暂停了吗?

王楠:我进去以后,学校给我退学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对你影响很大。

王楠:觉得很委屈。我在学校学习挺好的,学的是体育专业。以前学的是柔道,现在班里学的是健身。班里除了教练,就属我专业理论最好了。但没想到我出来以后没学校上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你学过柔道,当时打那个男的时,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力度,普通人很可能承受不了?

王楠:当时我已经很克制了,我们都走了他还撵上来。感觉他要找我打架,所以当时我有准备了,心想着能躲就躲。而且我不喜欢打架,如果想打,我就在酒吧门口打了。

正在等待当地检察院复查中 “希望能有好的结果”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现在如何看待自己当时的行为?

王楠:到现在也没觉得自己错了,我也不后悔。我们是上学的,又不是随便的人,所以我一直想办法把朋友带走。我觉得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我还没拔刀呢。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你的父母支持你吗?

王楠:我爸妈支持,因为帮助别人是好事。而且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帮助别人。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他们这两天有开导过你吗?

王楠:我进去以后,我爸爸没有怪我。我状态不好,我爸爸有开导我。我觉得特别对不起他们,给他们添大麻烦了。那天晚上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没让家里知道。如果那天晚上不出来,哪有后面这些事。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以后出现类似的事,还会出手相救吗?

王楠:会的。帮助别人肯定要帮助的,而且是好事。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现在就等复查的结果了。

王楠:是的,在等待复查。希望能有好的结果,我不想再进去了。

17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受伤被批捕 检察院复查该案

2021年1月4日,王楠的母亲陈女士曾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2019年12月9日,王楠和两名女同学在家附近赴约聚会。期间,一女生叫来一名王楠不认识的男子,该男子在喝了一会酒后,强行搂抱王楠的一名女同学小佳(化名)。王楠走到饭店楼下后,回头没看见小佳,就又回到饭店楼梯中间,见那名男子正强行搂抱亲吻小佳。王楠见小佳强烈反抗,并意图将小佳拉开,打车送她回家。在等车期间,男子从商店买东西出来,追上王楠,问他,“你啥意思”,随后一拳打到王楠的脸上。当时,王楠下意识地还了男子一拳,也打到男子脸上。据陈女士介绍,王楠因为害怕男子再打人,便又朝男子身上踢了一脚,随后和小佳一起跑掉。

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通报称,媒体报道的“焦作17岁男生出手解救被猥亵少女受伤,还手后被批捕羁押”一文引发舆论关注。针对新闻中报道的情况,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现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复查结果。

据陈女士介绍,儿子王楠平时性格阳光开朗、为人仗义。事发后,王楠得不少同学都为他鸣不平。陈女士回忆,王楠被捕当天,精神状态不佳,几度崩溃流泪,陈女士担心此事会对王楠心理造成伤害,便对他进行心理疏导。

陈女士表示,以后仍会支持儿子在必要时刻见义勇为,但会注意保存证据。

专家:关键在于看男孩行为是否有无伤害的故意 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及造成对方重大损害

那么,王楠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其行为有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呢?对此,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就此咨询“福州小伙赵宇见义勇为反被拘”案件当事人赵宇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范辰认为,看王楠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看其行为是否有无伤害的故意,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及造成对方重大损害。

范辰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同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对于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范辰称,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范辰称,即使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特别是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恐慌、紧张等心理,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对于因侵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不法侵害,所引发的防卫过当行为,在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以确保案件处理既经得起法律检验,又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来源:北青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