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南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省市对冷链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冷链食品领域疫情防控,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稳定。

县上迅速传达省市对冷链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并对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印发《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提醒冷链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尽量减少与进口冷链食品的直接接触。向所有冷链食品经营者送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告知书》,要求从县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内,向所在镇办市场办书面报备并接受核酸检测,同时做好冷链食品索证索票、从业人员防护及经营场所消杀,建立进销台账,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环境、食品、人员消毒工作,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并严格落实冷链食品与其他食品分区储存、销售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污染,阻断病毒输入风险。组织大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就“陕冷链”及《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县上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对全县冷链食品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的通知》,抽调干部25人,组成4个检查督查组,对16个镇办划片包干开展督查检查。针对城区经营户多的情况,专门成立3个督查小组,分别由县督查组、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城关市场办划片排查。工作启动以来,共排查超市、餐饮店、鲜肉店、冷库1398家,发现冷库35家,有冰箱冰柜单位203家,17家餐饮单位有巴西牛肉、厄瓜多尔虾等进口食品,其中7家是从县内批发商处购进,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余10家,县疾控中心及时安排人员上门,对食品外包装、刀具、案板、冰箱、从业人员分别进行了核酸检测取样,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县食品综合、经营监管人员采取不打招呼形式,对城关、四皓、石门、景村、古城等镇办的冷链食品监管情况、“陕冷链”及《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洛南县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要求各镇办按县食安办《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双节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严格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做好报备和进销货台账管理工作。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日,总共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行业与冷链食品密切接触者115人到西城区接种门诊接种新冠肺炎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