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现将我区3起违规饮酒问题通报如下:

潮州市公安局归湖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杨荣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11月24日20时许,杨荣饮酒后驾驶小汽车沿枫溪区彩虹东路自东往西行驶至彩虹东路与南较西路交叉路口附近路段时,碰撞到林某沛驾驶的小汽车,造成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检验,杨荣血液中含乙醇成份为276.2mg/100ml。杨荣犯危险驾驶罪被枫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区纪委监委给予杨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李少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6月15日18时多,李少群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庵埠镇飞云街与美志街交界处被潮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李少群呼气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潮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李少群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区纪委给予李少群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林冬值班饮酒问题。2020年12月18日晚23时18分,区纪委暗访组到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暗访过程中,发现该局值班人员不在岗,经电话通知值班人员返回单位并对他们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中值班人员林冬呼气酒精含量为93mg/100ml。林冬受到诫勉处理,当晚带班领导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主要领导受到批评教育。

来源:潮安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