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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那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民众出行佩戴口罩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称:

为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阻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全体民众出行必须佩戴口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疫期间全体民众应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佩戴口罩的文明新风尚。

二、出行必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团体等所有公共场所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未戴口罩者入内,强行入内者,先行劝告。不听劝告者,报经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废弃口罩须丢弃在专用回收容器内,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内容来源:那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如有侵权,烦请联系删除)

▍图文编辑:生活在百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