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12日,河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情况。会上通报,1月12日0时至10时,河北省新增2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石家庄16例,邢台南宫市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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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疫情输出,发布会还通报,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全域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外出。对三市中高风险地区的村庄和居民小区采取更为严格的封控措施,继续严控人员流动。在公路、铁路、城市客运、民航、水路等方面,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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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愤慨的是,在河北三城火速封闭以应对疫情之际,有人却发起国难财。据河北日报报道,近日,石家庄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自1月6日起销售大白菜等部分商品,存在哄抬价格行为,决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悉,自疫情发生后,石家庄市向全市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印发了《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告诫书》,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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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不良商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人民网早在去年就发文痛批称,发国难财惑乱了人心,扰乱了市场秩序,既冒犯了民众,也触犯了法律。我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也强调,“严厉打击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等行为”。不良商家,务须严惩。特殊时期,杀鸡就要用牛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