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市疾控中心、榆阳区疾控中心及上郡路、新明楼、航宇路和驼峰路4个社区服务中心接种点进行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储存疫苗的冷链运输设备设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疫苗储存配送全过程温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实时监测记录,数据是否真实、原始、完整、准确,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疫苗储存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通过检查,榆林市疾控机构和接种点具备合法资质,冷链设施完备、运行良好,储存配送全过程能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GSP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实现从购进到接种的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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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榆林市疾控中心已接收13910支新冠病毒疫苗,已分发至县级疾控中心。各疾控中心及接种点能够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使用信息,保障疫苗信息可追溯。下一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不断地对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公众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

供稿:张永宁 编辑:陈元元

来源:榆林市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