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方面自查和反馈的问题,要不讲客观原因,认真自我检视,坚决立行立改,对发现问题仍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县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这是近日,商南县纪委监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问题谈话提醒会上,对有关单位的警示提醒。

时值年末岁首,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为了督促问题整改、强化警示提醒,商南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问题谈话提醒会,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教体局等2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约谈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讲客观原因,切实整改反馈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禁越“九条红线”,严格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占用。春节期间县纪委还将聚焦公车管理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津补贴和福利发放、干部作风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接下来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对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等问题开展“回头看”,牢记‘九条红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名部门负责人在参加完谈话提醒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近期,商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全面自查、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认真研判并优先查办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作者:詹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