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4日从中山市公安局获悉,中山刘某涉嫌挪用“刷单手”本金去投资,被骗后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效仿诈骗手段炮制刷单骗局,再骗“刷单手”。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逾60多人被骗。

据中山市公安局介绍,2018年,刘某在阿里**平台上注册了3家店铺进行线上灯饰销售,以提高店铺信誉度、扩大经营等为名,招募人员在她的网店上下单购物,后通过支付本金及1%—2%佣金的形式为其网店刷单。

2019年,刘某在刷单群里看到高返点投资理财信息,在对方展示大量获利的账单后,刘某开始投资,没想到6天后对方就把本金和佣金退回来。刘某越投越大,最初投资的几万元、十几万元都能如期返还,但最后一次投资一百多万时却无法返还,连本带利共被骗150万元,而这150万中,有130多万是“刷单手”的本金。

灯饰厂资金周转不灵,刷单的本金被骗,佣金无法付清,无疑雪上加霜。为填补刷单损失的金额,刘某把目光投向为自己网店刷单的“刷单手”。刘某每天在群里派刷单任务,让群里的刷单人在她的网店上下单购物,用本次刷单的钱来偿还前面一单的本金及佣金,形成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刷单骗局

截至今年1月,刘某资金链断裂,已经无法支付刷单的本金和佣金。刘某慌不择路,效仿先前被骗的经历,待“刷单手”完成大金额订单付款后解散微信群,并编造各种理由拖延。1月7日,一直为刘某刷单的黄先生通过平台为刘某刷单25单,但只返款24单,一单16万元的本金没有返款,而刘某联系不上,方觉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接报后,民警立即行动,通过对事主提供的账号信息和银行流水分析锁定嫌疑人刘某燕,后于1月8日晚在古镇镇将其抓获。

经阜沙警方初步统计,这起刷单诈骗案,受害人多达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内容来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