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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蚁璐雅 通讯员 汕宣

出租车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来往旅客和市民都在这道“流动的风景线”中感受城市魅力、精神风貌和文明氛围。在汕头,医院、车站门口经常聚集大量出租车,但拒载、不打表、变相议价、途中甩客等不良现象也常让市民诟病。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网约车逐步走入市民的生活,其方便快捷、高品质、多样化和差异性出行的经营模式受到许多市民青睐,但其实,网约车也存在着平台不依法经营、驾驶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挂靠大量不合规车辆等营运问题。新旧两种业态的碰撞,让社会各界对于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呼声愈来愈强烈。

为解决这个出租车出行的“老大难”问题,日前,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来自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介绍了有关法规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将通过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模式,引导群众恢复对出租车行业的信心。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汕头市现有传统巡游车企业8家,经营车辆246辆;全新模式出租车1家,经营车辆500辆;网约车平台12家,合规经营车辆6辆,无论在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及覆盖面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接下来,该条例的实施,将针对行业问题,统一出租车从业资格管理,统一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的经营服务要求。同时,放宽对驾驶员需取得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限制,吸引更多的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行业,另一方面,也在价格机制上对巡游车进行松绑,除原有巡游、候客时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通过电信、网约等增值服务时实行市场调节价,解决巡游车行业定价机制僵化问题,提高与网约车业态的市场竞争力。

【《条例》亮点】

巡游车和网约车管理方式不同

原条例只适用于巡游车。为了适应新形势,条例将网约车纳入适用范围,在经营管理、客运服务等方面专门作出规定。

对巡游车,《条例》规定实行运力指标总量调控和车辆经营权配置管理,巡游车车辆经营权的投放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合理配置,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取得人在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后,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四年,并不得超过经营权期限和车辆使用期限。

对网约车,《条例》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有关参数、性能符合本市有关规定。

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态融合

一是统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条例》不再区别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而是统一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凡是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在巡游车和网约车两个业态通用。

二是统一基本客运服务要求。《条例》按照能统则统、融合发展的思路,对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基本要求作了统一规定。例如,条例规定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建立乘客评价、服务质量投诉及处理制度,不得违规拒载、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等等。此外,《条例》还鼓励巡游车经营者与网约车经营者进行合作,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探索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改革巡游车运价管理机制

按照现行规定,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大部分巡游车经营者反映现行定价机制无法实现公平竞争,要求进行改革。《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巡游车可根据市民需求变化调整运价。规定巡游车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提供预约服务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定或者调整运价规则应当提前十五日通过其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维护公平竞争运营秩序,加大处罚力度

《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出租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同时,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条例》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对于营运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罚款、停业学习,直至收回车辆经营权、吊销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措施。

【热点答疑】

问:市民投诉出租车违法行为,如何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答:市民遇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或绕道等违法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保存好证据,按以往的经验,不少市民由于证据缺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民可通过录音或录像取得被投诉人体貌特征、车牌号码、服务监督卡等信息,以及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问:针对一些出租车存在拒载、甩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条例如何规定?

答:条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有擅自改动计程计价设备,虚增运费、辱骂或者殴打乘客、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直接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议价、要价、违规拒载、绕道、甩客、强行拼载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出租车驾驶员被处罚或者有效投诉一次的,停业学习二天;十二个月内累计满二次的,停业学习五天;停业期间,暂扣其从业资格证。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罚满三次的,吊销从业资格证。这样更有利于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能够更好地保护乘客权益。

问:市民乘坐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是否需要接受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调查?

答: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是法律、法规赋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因此,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私家车非法营运的过程中,乘客应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各界声音】

汕头市民王女士:适逢承办亚青会这个好机会,希望汕头可以真正把出租车的问题纳入法治、规范经营,重拾市民对出租车的信心,届时亚青会如期举办,将会有国内外更多游客来到汕头、关注汕头,我们也要树立一个良好和谐的城市形象。

汕头网约车司机熊师傅: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传统路边叫车的方式已经被逐渐抛弃,很多市民更喜欢在网上叫车,更方便快捷,两车融合是大势所趋。以前,汕头出租车风气不好,市民和司机也养成了一些议价、一口价等不好的乘车习惯,这次的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有助于解决这个老问题。更加规范的行业标准也可以吸引年轻人来从事这个行业,同时保障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杭州市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章海浪:我们和汕头市国有企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合作成立了汕头市优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功打造了全国首创的“巡游+网约”全新模式出租车,经过两年来的探索,通过严格管控服务全过程,加上网约车信息化管理经验,成功实现传统巡游车行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跨越式发展。为更好服务市民和汕头经济建设,我们准备扩大投资,增加投放换电式纯电动及舒适性更高的车型,在经营管理严格遵守《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把全新模式出租车打造成汕头的文明服务名片,为汕头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羊城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