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月13日,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海东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2020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海东市政府副市长、市道路安全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局长熊嘉泓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海东市以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己任,以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扎实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时期、新阶段“安全观”,强化问题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查找、补齐存在的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挑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要聚焦风险防控,坚持统筹兼顾,严格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的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村社公路、桥梁隧道、事故“黑点”等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排查;进一步严格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对车辆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报废等全环节的监管,整合公安、交通、路政等部门执法力量,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短板,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县乡村三级综治体系,探索实施“路长制”,让乡村城镇道路天天有人看,每天有人管;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升级,不断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培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宣传,实现道路安全教育全覆盖。要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主动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