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暂时关闭农村各类集贸市场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布置,自2021年1月13日起,暂时关闭全县农村各类集贸市场,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暂时关闭城区传统集市

对东兴市场进行管控的公告

广大居民和经营业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阻断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途径,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我县居民群众人身安全。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自2021年1月12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九)起,暂时关闭县城区“三、六、九集市”和各临时便民市场等交易场所,禁止其他各类型聚众交易行为,所有门店必须进店经营。

东兴市场暂时关闭西门和南门两个出入口,保留北门和东门,请广大群众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市场北门扫码测温有序进入,购物后由东门离开。每天停业后,我局将安排人员对市场内部相关设施进行全面防疫消杀。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谢谢配合!

特此公告

南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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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平乡县最新通报来了

邢台市平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对外通报关于网曝“平乡一小区居民不配合检查导致冲突事件”处理结果↓↓

2021年1月11日上午,刘某和妻子驾车返回麒麟城小区时,未带口罩且持其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的临时出入证明,欲强行进入小区,遭拒后手持棒球棍对防控人员进行威胁,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行拘5人、约谈17人!

邢台市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

当前,邢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但仍有极个别网民不顾社会大局和事实真相,通过网络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在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清朗网络环境,邢台市网信、公安部门坚持对网上各种造谣传谣行为“零容忍”,目前,已对相关谣言信息及人员予以查处,其中行政拘留5人、约谈教育17人。

典型案例

1

威县一男子微信发布不当言论被拘留

1月8日,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针对南宫人民的不当言论。经查,违法嫌疑人梁某系大货车司机,因疫情不能外出,心生怨恨,遂在微信群中发布针对南宫人民的不当言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梁某已被威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

信都区一男子利用微信群编造并散播谣言,被邢台警方拘留

1月5日,邢台市信都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虚构散播谣言,造成部分群众心理恐慌。信都公安分局立即责成南小汪派出所展开调查,于当日19时将嫌疑人董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嫌疑人董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3

平乡县2人因编造散布涉疫谣言被处罚

1月6日晚,一份注有“王某瀚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在微信群转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查明:王某翰在拿到其本人核酸检测报告单后,将报告单发给陈某,让陈某使用PS修图软件进行修改,并发布到快手平台。平乡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瀚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陈某系未成年人,且对王某瀚发布虚假信息不知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

南和警方查处1名散布谣言网民

1月8日,南和区委网信办发现一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急报 邢台新增12例”的谣言。经询问,李某对在微信群中散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南和区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邢台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盐山快报、南皮发布、燕赵都市报、河北日报客户端、网信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