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 号)(以下简称“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2,185,616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永生、谢正锦

电话及传真:023-7223147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叶宏、詹辉

电话: 0755-83289887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