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沙坡头区法院对辖区一套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原告马某与被告刘某、鲍某、中卫某工程公司、中卫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4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8月14日,原告马某向沙坡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前期排查、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律义务,马某申请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某小区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但经2次公开拍卖、一次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马某遂申请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85.5万元以物抵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图片)

随后,法院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15日内迁出房屋。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2020年底,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退涉案房屋,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同时,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准确记录了强制腾房全过程,确保执行行动依法依规。

从当天8时到22时,历经14个小时后,法院将该房屋强制腾退并交付申请人。(通讯员:刘琦)

▍本文来源于:宁夏法治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