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报曾对锦州有老旧小区居民楼率先加装外挂电梯的事儿做过报道,引发不少市民关注。日前,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了《锦州市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对我市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加装条件、资金筹措等居民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凌河区龙南小区3号楼是我市老旧小区中第一个加装外挂电梯的居民楼,安装费用由相应单元楼业主自发出资。本报在2019年8月份曾对此做过报道,引发不少市民关注。2021年1月8日,记者再次来到此居民楼采访,该电梯处于正常运行中。据居民陈女士讲,该电梯于2019年11月试运行,当年12月验收后正式使用。目前电梯运营已一年多时间,上下楼很方便,使用挺好。当天,记者还来到王子花苑小区了解加装外挂电梯情况,看到有单元楼加装的外挂电梯已投入使用,还有外挂电梯未完工。据爱特电梯公司负责人介绍,在该小区居民楼共加挂4部外挂电梯,其中2部已经竣工使用,2部未完工。单元楼加装电梯费用大致在35万元左右,由业主协商出资。

加装电梯需要什么条件?资金如何解决?想申请应找哪个部门?具体安装什么步骤?这些都是居民想了解的事儿。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了《锦州市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对我市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加装条件、资金筹措、实施主体、职责分工、实施步骤等居民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意见》明确了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的城镇既有住宅。要坚持“业主自愿、充分协商、政府引导、简化手续”的原则,满足安全、设计、实施要求。

在安全要求方面,D级危房不得加装电梯,C级危房应经加固处理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后方可加装电梯。加装电梯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投入使用前应依法依规检验合格。

在实施要求上,遵循“双三分之二以上”原则,即:加装电梯应当经所在楼栋(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资金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争取原产权单位、原房改售房单位的资金补助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即建设单位),负责前期组织协调、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也可以经公证书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或个别业主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鼓励一个小区委托同一主体统一加装电梯。鼓励企业采用总承包的方式整体运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加装电梯的实施步骤、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李慧 记者温旭东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史悦 校对:田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