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1日)下午,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各重点路口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切实筑牢路面防线,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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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中山新兴路口

驾驶报废车辆——吊销车证,扣车,罚款!

当天下午3时50分左右,一位中年女士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 GL9XX的摩托车沿中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中山新兴路口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经现场核查,执勤民警发现该摩托车为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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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人,你们要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今年也快70岁了。” 该女士试图用年龄博取同情。

对此,执勤民警向该女士解释她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试图用年龄当做筹码:

“我现在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你阐述交警部门对你该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请你听好,你所驾驶的摩托车从2010年以后是没有年审的,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现在依法对你的驾驶证进行吊销,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1000元。

地点:金砂嵩山路口

潮南牌开进中心城区——罚款,记3分!

当天下午5时2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D/ 28YXX的摩托车沿金砂东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金砂嵩山路口时,被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经核查,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是在潮南区注册登记的,上牌时间为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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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告知违法驾驶员他现在的行为属于“闯禁行”并对他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他该车辆不允许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你所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驾驶禁止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现在依法对你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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